75人!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75人!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精神,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高校毕业生15名。招聘范围为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5日至2003年4月1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我校人事劳资处受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7日上午9:00至29日下午16:00。电话和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1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者按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人事劳资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我方资格审查小组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人事劳资处电子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人事劳资处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人事劳资处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我校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人事劳资处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1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此次公告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1年的,可视为2021年毕业生)。

(四)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ltc.edu.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二)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15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第一批、吉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是国家百所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校地处吉林省省会长春,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设有12个院(部)、2个校企合作办学单位和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开设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空中乘务等33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群6个,省级品牌专业群5个,省级高水平专业12个。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校2021年拟公开招聘6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9人、专任教师50人(专业教师33人、基础课教师2人、思政教师5人,专职辅导员8人、美育教师2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于申报专项招聘计划);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学校官网(http://www.jljy.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04月07日至04月16日。

高学历人才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报名,传真电话和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附件2。

3.相关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2021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时,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3)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英语教师张三,待面试(考核)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3)博士研究生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相关材料。

(4)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升本的,还需提供专科学历证书)。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除外)和报到证,3年内择业期内未派遣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6)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也可提供解约证明。

(7)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3年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查。

2.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

(四)招聘考试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文件要求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审核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生考试、考察情况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小组集体研究、审核通过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学校为新聘用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根据《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四、防疫安排

严格按照防疫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考生提供“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当日提供三日内在吉林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身份确认和考试环节可摘除口罩,其余时间全程佩戴。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31-85541048

                 0431-85541025(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431-85541009(学校纪检监察机构)



附件:


附件1:2021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1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3:2021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来源:综合整理自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转载来源 :掌上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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