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编制!河南事业单位招聘,不限专业!
河南农业大学源自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先后经历了河南高等学堂、河南高等学校、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国立第五中山大学农科、河南大学农学院等办学阶段,1984年12月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13年5月学校牵头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2020年11月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公开招聘计划及博士辅导员招聘方案》,结合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博士辅导员。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博士毕业生)及海外院校毕业具有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填写附件《河南农业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文档以“应聘辅导员(博士)+姓名”的方式命名,《报名表》电子版及其他报名材料按照《报名材料清单》要求一同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henau.edu.cn。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工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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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由学校组织相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体检和考察
考核通过人员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备案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为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性,录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转岗。
四、注意事项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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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来源 : 豫人事招聘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