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住宅房产成交价不少于5000万港元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2024年10月16日发布任内第三份《施政报告》中明确,即日起扩大“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CIES,俗称“新投资移民计划”)投资范围至住宅房产,要求住宅房产成交价不少于5000万港元,而住宅房产投资金额获计入新投资移民计划投资总额的上限是1000万港元。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2024年3月1日起在香港落地,投资门槛为3000万港元,原投资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和非住宅地产,住宅房产则被排除在外。截至9月底,CIES计划共已接获550份申请。
李家超在发表上述《施政报告》时还指出,2025年3月1日起,透过申请人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也可计入CIES的合资格投资金额内。
按照香港新投资移民计划细则,申请人的国籍须为外国国民,或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华籍居民。申请人年龄须在18岁及以上,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的所有时间,申请人须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净资产;没有不良记录并符合香港一般的入境和保安所需规定。
与此同时,新投资移民计划规定,申请人的受养人可以同赴香港。收养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同性或异性伴侣(身份关系由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以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人子女。
在纳入住宅房产之前,CIES的申请人将投向香港的3000万港元,大致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金融资产和非住宅地产,投资金额不低于2700万港元,二类资产之间可以随时转换;第二部分为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为固定金额300万港元,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这部分为硬性规定,专门用来支持香港创科发展。
金融资产的可选范围包括: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有限合伙基金。股票专指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下称“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债券则包括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联交所上市债券(包括国家财政部和内地地方政府在香港发行的债务票据),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由香港特区政府、外汇基金、香港安捷证券有限公司、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机场管理局及其他港府指明由港府全资或部分拥有的其他法团或机构或团体发行的债券,以及联交所上市公司发行的港元或人民币债券。存款证的投资金额以300港元为上限。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的认可基金或保险,则须来自受香港证监会规管的机构或计划。至于合资格的有限合伙基金,则属于根据香港《有限合伙基金条例》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合伙基金的拥有权权益。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启动半年内,仅接获逾500份申请,与特区政府此前估计的踊跃程度有所欠缺。港府此前虽对新投资移民计划并无设定硬性引资指标,但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曾提到,香港上一次投资移民计划平均每年曾吸引4000人申请。港府曾于2003年推出过一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2015年1月时终止,彼时的投资门槛为1000万港元,仅是当前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上一次投资移民计划推出之初原本投资门槛仅650万港元,且纳入了房产投资为合资格范围。2010年10月14日,为了遏止当时香港楼市炒风,由时任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曾荫权叫停了计划内的房产投资,投资门槛亦提升至1000万港元。
此外,据中原地产网站的资料显示,目前香港约有40934个住宅房产放盘,而标价在5000万港元以上有846个,占整体约2%。
本文转自于 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