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依托全国18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之一、全国县域经济竞争力第九强的长沙县成长起来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是由原长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过股份制改革组建而来,于2011年9月6日挂牌开业。全行现有各类从业人员600余人,下辖营业网点68个,其中29个支行(部),39个分理处,均衡分布在星沙县城、各个乡镇以及长沙市区。截止2016年末,全行各项存款余额254.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29.5亿元,不良贷款占比1.88%。资产总额289亿元,负债总额272亿元,所有者权益17亿元。全行资本充足率为12.61%,拨备覆盖率、拨贷比分别达301.25%和5.6%。按省联社经营等级标准测算为一类二级,是目前全省范围内业务和资产规模最大的县级法人金融机构。按银监局风险监管评级标准测算可达二级,是银监会评定的全国农商银行的“标杆银行”。2016年缴纳各项税金超1.7亿元,是长沙县内业务规模最大、资金实力最强、机构网点最多、服务领域最广、联系百姓最紧密、税收贡献最大的金融机构。
我行主动融入县域经济率先发展的大格局,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确立了农区、园区、社区“三区银行”的市场定位,着力打造“农民的贴心银行,社区的亲情银行、中小企业的伙伴银行”,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建立健全“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体系。通过实施全行等级经营、全员等级管理,推行大、小微客户经理管理制度,实施网点风险等级评价,设立事后监督、集中授权、远程视频监控三大中心,构建覆盖前中后台的风险全流程控制机制,实现了安全稳健运营。构建了人工网点、自助银行、社区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便民服务点、便民POS机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全行人工网点达到68个,每个镇(街)至少有2个以上的营业网点;建成自助银行97个,社区银行4家,设立金融便民服务点32个;在各个村、社区投放便民POS机248台,搭建了“镇镇有ATM机、村村有POS机、户户有卡”的服务平台,让全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基本实现了“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镇”的便民目标。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承揽涉农资金代发100余项。做实有效信贷投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全县90%以上的农户、85%以上的商户、7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近年来,先后荣获“省直机关工委文明单位”、服务县域经济建设先进单位、投融资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充分发挥了支农、支小的主力军作用。改革激发活力,发展未有穷尽。我行将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发展方向,在做实做优县域本土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跨区经营战略,不断拓宽发展平台和层次,着力打造自身的特色和优势,致力建成省内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的标杆银行、特色银行。
规模:500-2000人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