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96人

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96人


根据市直学校教学需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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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表现良好;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十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公交15、16、18、28、31路均可,市体育中心站下车)。

(3)方式: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附件2《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成功后,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留存报名处。

3.现场缴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人。

4.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根据面试公告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的方式方法及相关要求

面试的类型:面试为无学生讲课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讲课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总成绩为100分。

面试的组织: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由用人单位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面试。形成竞争的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80分及以上的,视为考试不合格。

2.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考生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时,如果同一岗位多人成绩相同造成不能按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时,市教育局可优先从本次招聘总岗位计划中空缺的岗位进行调剂。如无空缺岗位,则对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结束,如出现招聘岗位无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岗位被取消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审批,可将被取消的岗位职数调剂到其它急需紧缺岗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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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3NzI0MTIwNA==&mid=2247486195&idx=1&sn=298552a694f468f6575442572bc787ed&chksm=cf24bce8f85335feaad6eb562681fe441402c6855739017b5df5d15df0237764ed1d53562614##

转载来源:湖北教师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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