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96人
根据市直学校教学需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表现良好;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十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公交15、16、18、28、31路均可,市体育中心站下车)。
(3)方式: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附件2《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成功后,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留存报名处。
3.现场缴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人。
4.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根据面试公告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的方式方法及相关要求
面试的类型:面试为无学生讲课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讲课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总成绩为100分。
面试的组织: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由用人单位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面试。形成竞争的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80分及以上的,视为考试不合格。
2.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考生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时,如果同一岗位多人成绩相同造成不能按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时,市教育局可优先从本次招聘总岗位计划中空缺的岗位进行调剂。如无空缺岗位,则对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结束,如出现招聘岗位无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岗位被取消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审批,可将被取消的岗位职数调剂到其它急需紧缺岗位使用。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完整公告及职位表
转载来源:湖北教师招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