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近300人!纳入编制备案!5月23日笔试!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备案制教师招聘公告
南京江北新区是第十三个国家级新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为加强江北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江北新区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0名备案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区官网(http://njna.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等网站发布。小学167人,其中:语文76人、数学44人、英语20人、音乐3人、体育11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3人、特殊教育8人。初中112人,其中:语文23人、数学20人、英语26人、物理11人、化学6人、生物4人、政治5人、历史9人、体育6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学科(专业)要求。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获得区骨干教师及以上学科专业称号;获得学科教学基本功竞赛省辖市二等奖及以上的。目前在江北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且在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岗位工作满15年的学校自聘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3.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1)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24日8:00至5月5日17:00。(2)方式:登录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网上报名所填专业应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报告等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①2021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③2021年前毕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年龄放宽至40周岁,获得区骨干教师及以上学科专业称号或获得学科教学基本功竞赛省辖市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还需上传相关获奖材料;年龄放宽至45周岁,目前在江北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且在本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岗位工作满15年的学校自聘教师,需上传学校工作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截止2021年3月)。④如提交的最高学历的专业不符合报考学科要求的,还须提交符合报考学科要求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上传教师资格证书材料,未取得的可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⑥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2.资格初审: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5日8:00—5月6日17:00。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4月26日10:00—5月7日17:00。同一岗位﹙学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学科﹚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学科﹚招聘计划。(1)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附件1)。(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4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总分为100分。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1年5月23日,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4)打印考试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21年5月17日8:00至5月21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考试证打印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3951703025 (8:30-11:30,14:00-17:00)。(5)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考试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以上安排将根据疫情最新要求,如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要求以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有调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面试前,招聘组织部门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本次招聘岗位(学科)需求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发布。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组织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1)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2)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旭东路629号)。(3)资格复审需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1)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由招聘组织部门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发放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2)面试组织:面试由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根据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要求,制定2021年南京江北新区备案制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综合考核的形式,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4)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及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2.聘用:招聘岗位由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学校用人需求、教育均衡化、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等因素结合教师流动统一进行安排。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3.劳动合同签订及待遇: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与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备案制教师在职期间的工资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有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缴纳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补贴,其基数参照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标准。在职期还享受补充医疗待遇、体检待遇和子女医疗待遇。4.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须于2021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公告要求参加缴费确认、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5705。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025-68553451。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xlsx
附件2: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备案制教师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转载来源 :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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