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招聘169人!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全市城区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以及文山市垃圾处理场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担着文山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日处理生活垃圾的任务,现因公司业务扩展所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车辆驾驶员、垃圾清运驾驶员、机械设备维修管护员、清扫保洁员、公厕管理员等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开设岗位4个,计划招聘169名,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人数
1、驾驶员
(1)环卫车辆驾驶员10人;
(2)3吨压缩式清运车驾驶员3人;
(3)1.5吨压缩式清运车驾驶员22人。
2.机械设备维修管护员3人;
3.清扫保洁员120人;
4.公厕管理员11人;
(二)任职要求
1.驾驶员任职要求
(1)初中及以上学历,限男性,年龄25-45之间;
(2)环卫机械驾驶员及大车清运员要求具有B2以上驾驶证,3吨及1.5吨压缩式清运车要求具有C1以上驾驶证,驾驶员须提供无危险驾驶记录及重大驾驶事故记录证明;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操守。
(4)服从公司安排及岗位调动,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2.机械设备维修管护员任职要求
(1)初中及以上学历,限男性,年龄25-40之间;
(2)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获得相关机构认可检测职业资格证书和检测培训合格证书者;
(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3.清扫保洁员及公厕管理员任职要求
(1)学历不限,男女不限,年龄18-45之间;
(2)诚信守法、吃苦耐劳、服从安排、积极进取。
(3)建档立卡户优先聘用。
(4)服从安排及公司岗位调动,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薪资待遇
(1)环卫机械驾驶员、机械设备维修管护员
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80%核发,试用期1个月。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试用期个人表现及个人能力定岗定薪,岗位职级标准按照公司标准执行;转正后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奖+加班工资+全勤奖+工龄工资+五险,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且经考核通过的给予缴存住房公积金。
(2)压缩式清运车驾驶员
试用期工资3500元,试用期1个月,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试用期个人表现给予定岗定薪,岗位职级标准按照公司标准执行。转正后工资待遇按照多劳多得原则,实行承包制。
(3)清扫保洁员
试用期工资按1800元/月核发,试用期1个月,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试用期个人表现及个人能力定岗定薪,岗位职级标准按照公司标准执行;转正后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全勤奖+加班工资+工龄工资。
(4)公厕管理员
试用期工资按1500元/月核发,试用期1个月,经考核合格转正后,根据试用期个人表现及个人能力定岗定薪,岗位职级标准按照公司标准执行;转正后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全勤奖+加班工资+工龄工资。
(一)报名
1、报名日期:2021年04 月20日至2021年04月30日报名,报名时间:8:00-11:30、 14:30-17:30。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文山市开化南路与和谐路交叉路口,开化运管中心沙坝东路72号,卧龙运管中心钟灵小区北二路93号,新平运管中心城南新州医院门诊楼对面)。
(2)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3)报名咨询电话:0876-2144184
(4)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相关资料,验原件存复印件。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参加面试。
(三)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面试由公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笔试/面试时间根据资格预审及相关工作确定。确定后公司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资格预审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按笔试+面试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2)清扫保洁员及公厕管理员:不参与笔试,由所招聘部门组织面试即可。
2.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面试(考核)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意向人选,进行体检。
(四)体检
体检: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排名递补。
(五)聘用
1、合格人员,由文山市洁城清运处理有限公司予以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公司签订用合同合同。
2、如聘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解除聘用:
(1)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具体要求的;
(2)任职期间,严重违反聘用公司规章制度的,或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3)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文山交服公众号
转载来源 : 文山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