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装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军队文职人员预告(岗位表) 9000+/月

空军装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军队文职人员预告(岗位表) 9000+/月


2021年空军装备部军队文职人员招考公告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2021年空军装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


01

单位简介


空军装备部是组织指导空军装备建设、管理、保障和指挥的领导机关。下辖包括驻地在北京市的装备项目招标、审价、管理和装备保险、技术合作,以及驻各地区的军事代表机构等单位。其中,军事代表是军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需要向装备承制单位派出的军队代表,主要履行装备合同监管、质量监督和军检验收职责,驻地分布在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02

招考条件


2021年空军装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主要是从事机关技术服务和军事代表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行政管理岗位文职人员。应聘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改治条件。

2.学历条件。一般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

3.资格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要求。

4.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科级副职以下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原则∶35周岁(1985年4月以后出生),45周岁(1975年4月以后出生)。取得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03

岗位需求


2021年空军装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共230个岗位283人。具体岗位需求可查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岗位分布表》。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岗位分布表



















04

主要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军队人才网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信息。


2.报名及初审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招聘岗位和考试地点。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费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

3.参加招聘考试

全军统一考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考核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报考人员准考证需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考试。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

4.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规定比例,根据全军统一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面试和体检

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和体检。体检在军队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

6.确定预选对象

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并及时告知本人面试成绩。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

7.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

预选对象确定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8.确定拟录用对象

根据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拟录用对象,在军队人才网公示。

9.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通知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含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05

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高于地方同类人员。主要待遇如下∶

1.工资待遇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正式录用后的一般工资水平为:应届本科毕业9000元左右,硕士研究生9500元左右、博士研究生11000元左右。

2.住房保障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市化保障改常了性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

3.社会保险

聘用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所在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文职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军队给予医疗补助;聘用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4.福利抚恤

文职人员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06

注意事项


招聘信息将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敬请关注,应聘必须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请勿轻信其他形式的招聘。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1:30与指定联系人咨询。

联系人:谢干事  

联系电话:010-66980185;

联系人:刘干事  

联系电话:010-66988706;

联系人:王干事  

联系电话:010-83826035;

联系人:蒙干事  

联系电话:021-54820830;

联系人:张干事  

联系电话:024-86845234;

联系人:罗干事  

联系电话:028-87014690;

联系人:卜干事  

联系电话:029-84799926。

(招聘内容以军队人才网公布为准)


来源:云南求职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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