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粗暴地限制、禁止的思路很多时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效果可能适得其反。不要嫌麻烦,如何培养数字时代的合格公民,需要更多创新的思路,及平台企业更加积极的作为
近几天,澳大利亚立法禁止不满16岁未成年人使用多数社交媒体的报道引发了中国社会的广泛关注。通过立法禁止未成年人使用多数社交媒体,不仅澳大利亚,其他一些国家也有类似的立法尝试。中国社会高度关注社交媒体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问题,是否也要立法禁止不满16岁或者低龄的未成年人使用多数社交媒体?针对澳大利亚的最新立法动向,中国网络上已经有人呼吁应该借鉴。是否借鉴?如何借鉴?这不仅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到全球治理以及国家治理的重大思路问题。
世界各国立法限制或禁止低龄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现状
11月28日,澳大利亚联邦参议院投票通过了对不满16岁未成年人实施社交媒体禁令的《2024网络安全(社交媒体最低年龄)修正案》(“Online Safety Amendment (Social Media Minimum Age) Bill 2024”)。至此,这部法案通过了参众两院的审议正式成为法律,将在一年后生效实施。澳政府认为此举有利于保护目标人群的心理健康。根据媒体报道,这种限制是全面的,不满16岁未成年人即使获得家长同意也不能使用多数社交媒体平台,对系统性违反这一法令的社交媒体平台最高可处以4950万澳元(约合2.3亿元人民币)罚款。到目前为止,澳大利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立法全面限制不满16岁未成年人使用多数社交媒体的国家。
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也在尝试通过立法就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问题作出某些限制。一是将管理低龄未成年人上网的权限交给父母。比如法国2023年通过法案,要求不满15岁未成年人使用社交网络平台应得到父母许可。为此,类似TikTok等大型社交网络平台要设置“防沉迷”使用时间监控系统,如违规将被处以高达全球营业额1%的罚款。二是禁止在中小学校使用电子产品。比如荷兰自2024年1月起,禁止各地中小学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智能手表和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三是全面禁止低龄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比如美国佛罗里达州,2024年3月该州州长签署法案,禁止14岁以下儿童成为社交媒体账户持有者,并仅在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允许14至15岁的青少年成为账户持有者。澳大利亚显然属于第三种情况,所限制的年龄也最高,也就是通过立法全面禁止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使用多数社交媒体。
中国现有立法和相关政策对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也进行了一些限制,这主要表现在:一是限制了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某些特定功能,比如规定网络平台企业不能为不满16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为年满16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的也要经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二是对特定场所进行了限制,法律明确规定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保管。三是对使用时间进行了限制。2021年8月底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其中主要的一条是,“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媒体将其称为“史上最严”防沉迷规定。
现在看来,澳大利亚的立法是最严厉的,全面禁止不满16岁未成年人使用多数社交媒体。目前中国只是在特定时间、特定场所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以及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的某些特定功能。澳大利亚的立法是否应该成为中国立法改革的方向?中国整个社会高度关注网络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以及危害,是否也应该像澳大利亚一样采取全面禁止的立法思路?世界各国未来关于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问题的立法方向应该是怎样?这个问题显然会存在重大争议,值得我们现在就认真研究、讨论。
我所在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多年来一直高度关注网络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问题。从社交媒体的角度而言,我们认为这种危害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不良内容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了复杂严峻的影响。各种显性或变形的血腥、暴力或教唆犯罪、淫秽色情、自杀自残等消极思想、含有吸毒和违禁药物、软色情等内容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欧美国家高度关注不良内容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心理健康问题,美国有多起因社交媒体影响导致未成年人自杀引起的公益诉讼案件。目前中国高度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在整个社会犯罪率下降的背景下,未成年人犯罪却“逆势上升”。最近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不同会议上都强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呢?网络显然是越来越重要的诱因之一。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7的一篇课题报告中就提出:“网络不良信息所传播的扭曲的价值观念、偏差的行为模式会影响未成年人的价值判断标准,诱发违法犯罪心理,导致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网络尤其是社交媒体颠覆了传统的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对未成年人心理以及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影响是全面的。
二是网络沉迷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们曾经就游戏沉迷问题做过专门的调研。游戏沉迷严重伤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长时间玩游戏导致很多孩子眼睛近视,有人过早患有肠胃疾病,并伴随消瘦或肥胖等问题;很多孩子情绪暴躁易怒,精神萎靡颓废,现实交往能力严重弱化,有些已经患上抑郁症;这些孩子普遍与家庭关系紧张,有的孩子经常以污言秽语辱骂家长,有的孩子甚至对父母拳脚相加、刀棍相向,以致有的母亲不敢一个人和孩子相处;有的孩子为了对抗父母的管教,以自杀、自伤或者离家出走等方式相威胁。现在很多未成年人不仅沉迷网络游戏,还沉迷短视频、网络小说等。根据一位17岁未成年人到6个省、8个县调研后发布的《县域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调研报告》,县域未成年人总体上网时间明显过长。根据问卷调研显示:被调研未成年人上学期间每天上网超过3小时的有将近50%,超过5小时有32.04%;周末和节假日平均每日上网时间超过3小时的有将近80%,超过5小时的将近64%。
三是社交媒体带来了很多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近几年来,中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2019年至2021年,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从4.6万人上升至5.2万人,年均上升6.3%;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36957人,同比上升20.4%。其中由于社交网络发展带来了一种新类型案件:“线上猥亵”。在有的案件中,一个犯罪分子就在网络上联络数百未成年人,侵害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更可怕的是,一些犯罪分子在网络上引诱未成年人,建立信任关系后采用胁迫、利诱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害,这导致很多未成年人处于危险状态,而父母对此状况无从知晓。社交媒体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安全风险不仅是性侵害,还包括网络欺凌、个人信息泄露等。传统的安全自护教育在无所不在的社交媒体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未成年人成长面临着全新的安全风险。
网络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影响是全面的,但上述三个问题显然是至关重要的,需要中国以及世界各国予以高度关注。特别要清醒认识到的问题是,中国未成年人成长受到的网络影响可能更为复杂严峻。一是中国未成年人上网比例属于全球最高的行列。根据团中央权益部发布的最新数据,2023年中国年满6岁未成年网民规模上升至1.96亿,普及率达到97.3%。另外,越来越多的学龄前低龄未成年人也都开始上网。二是中国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的场景最多,未成年人浏览信息、社交、娱乐、购物等几乎都在使用网络。所以,中国的未成年人成为了真正的数字时代“原住民”。如何保障数字时代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是人类社会全新的命题,对中国就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
反对“全面禁止不满16岁未成年人使用多数社交网络”的立法思路,澳大利亚的做法并不可行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时代变了,未成年人要适应变化的时代。人类社会在经历了漫长的农业时代、200多年的工业时代后,快速进入了数字时代。这不是某个事件的变化,而是整个时代的巨大变化。我们生活的空间变了,原来人类生活在现实的物理世界,现在多了一个无限扩展的虚拟空间;生产要素以及生产工具都发生了重大改变,数据成为一种重要的新型生产要素,数字成为一种重要的新型生产工具;人们使用的货币和支付方式都变了,比特币等各种非主权数字货币在世界很多国家被广泛应用,中国公民在国内已经越来越少地使用现金支付。由此,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全面的改变。这种时代的重大变化不可逆转。时代变化必然带来新的利、弊,但每个人包括未成年人都不得不适应这种新的利、弊。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人类社会要正视社交媒体给未成年人带来的风险和危害,要思考如何创新保护未成年人的方式方法,但不能将未成年人隔离到网络环境之外。正如北京曾经的雾霾天,整个思路应该是如何治理以改善环境,而不是逃离或者回避。未成年人终究要生活在这一全新的数字时代,所以不得不从小适应这种变化的时代。
二是平台功能的多元将导致难以区分什么是社交媒体。在中国平台企业发展的初期,不同平台之间的功能定位是清晰的,开展网络销售、生活服务、社交娱乐、信息资讯等各类平台企业界限比较清晰。但随着直播以及各种创新经营方式的改革,不同平台功能开始紧密融合,很多网络销售、生活服务、信息咨询等类型的平台企业也有了社交功能,社交娱乐类平台也开始售卖商品。这种平台功能的多元化发展将导致难以区分哪家企业是社交媒体。从数字时代发展的进程来看,融合各种功能将是平台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社交将是未来很多平台企业不得不发展的重要功能。立法禁止未成年人使用多数社交媒体,人为地将未成年人与这个全新的时代进行隔离,粗暴地将未成年人限定在传统的工业时代,这是很难想象的。
三是未成年人有参与数字时代发展的权利。成年人往往想当然地认为,为了孩子的福祉,可以决定甚至主宰孩子的一切。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成年人社会付出的代价往往就是扼杀了孩子的灵性以及创造力,而灵性以及创造力在人工智能时代恰恰是人类社会最宝贵的,是人与智能人最本质的区别。从法律的角度,未成年人也是人,也有他们的权利和尊严。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但在不同国家制定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政策过程中,尤其在涉及网络保护的问题上,都往往过分强调了未成年人的受保护权,而忽视了其发展权和参与权。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在2021年发布的《关于数字环境中儿童权利的第25号一般性意见》中,还特别强调了要保护数字时代儿童的发展权和参与权。比如该意见强调:“在制定与数字环境有关的儿童权利的立法、政策、方案以及开发服务和培训时,缔约国应让所有儿童参与进来,倾听他们的需要,并对他们的意见予以适当重视。应该确保数字服务提供商积极与儿童接触,采用适当的保障措施,并在开发产品和服务时适当考虑他们的意见。”禁止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让未成年人与社交媒体甚至网络隔离,这显然剥夺了未成年人的参与权,将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在数字时代的全面发展能力。很难想象,一个从未使用过社交媒体的未成年人,在年满16岁的时候,突然接触形形色色的社交媒体,那是一种怎样的恍如隔世的感觉啊!
四是隔离并不能解决我们关注的问题。制定禁止、限制的法律政策是容易的,但很多时候并不能真正解决我们所关注的问题。比如根据中国的政策要求,所有未成年人周末及节假日每天只能玩网络游戏1小时,这个禁令发布后,很多人认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应该基本解决了。但《县域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调研报告》问卷调研显示,县域未成年人周末及节假日平均每日游戏时间超过1小时的占比80.14%,也就是超过80%未成年人周末及节假日玩网络游戏时间都超过了国家规定,其中超过3小时的占比43.42%,超过5小时的占比25.91%,超过8小时的占比12.73%。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调研发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未成年人主要是借用父母或其他成年亲属的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县域未成年人借名认证的比例达到80%左右。所以看起来制定了严格的限制政策,但并未实际解决我们所关注的问题。历史上在不同国家针对不同问题都出现过很多隔离的法律政策,但真正解决问题的有多少呢?
既然社交媒体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了如此多的风险和危害,既然认为隔离并不是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向,那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保护等问题,多次媒体采访中都问过,能否提一两个最有效的对策呢?这种考虑问题的视角是片面的,因为这种视角往往只是回应了某些关切,表面看来解决了问题,实际则是回避了更多深层次的问题。通过立法全面禁止未成年人接触社交媒体就是这种片面思路的反映。网络时代人们似乎更欢迎那些听起来简单的、哪怕是粗暴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必须提醒的是,解决这些复杂的社会问题很难找到一两剂灵丹妙药。简单的一两个对策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世界很多国家都在想办法“堵”,但光靠“堵”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县域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调研报告》中未成年人的视角或许对我们有很大启发:“成年人在针对未成年人上网问题的观念上,应该明确只能‘疏’、不应‘堵’的思想观念。就像鲧当年用‘堵’的办法,不仅没能把水治好,反而引起了更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一味地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只会引起未成年人的逆反心理,引起未成年人与互联网平台、父母、学校、老师的矛盾。我们应该使用大禹‘疏’的思想,将未成年人的注意力‘疏’到更加健康的活动上。”站在成年人的视角,现在应该明确的是,面对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复杂影响,单纯“堵”和“疏”都无法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人类社会应制定“堵”“疏”结合的应对思路。
1、必要的“堵”是需要的。未成年人毕竟身心尚不成熟,自我控制能力较弱,通过立法政策对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进行某种限制是必要的。当前中国对未成年人直播、玩网络游戏等进行了某种程度的限制,未来还应该对哪些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在哪些场所、使用哪些网络功能等进行限制?比如针对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的分级分类分年龄管理问题、夜间未成年人上网等问题,是否要限制?怎样限制?都应该尽快进行更多研究。
2、督促平台企业建设清朗、安全的网络空间。在数字时代,平台企业建设了网络空间,主要行使着对平台内相关参与方的管理责任,获取着平台发展带来的主要收益,所以不可避免要承担起提供安全健康产品和服务的责任。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要求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在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在网络平台服务的设计、研发、运营等阶段,都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特点,定期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影响评估;要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尤其是社交网络平台,显然更应积极落实上述法规的要求。其中问题的关键是,法规明确要求的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很多平台企业内部部门林立,很多决策以及工作都围绕着企业利益在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往往处于边缘状态,这严重影响了平台企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成效。所以,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牵头协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才能切实把平台企业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工作提升到企业战略层面,才能切实在产品内容、功能、运营等各个方面全面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由于国家的重视、法律政策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关切,很多平台企业都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目前开展的工作还远远不够,对有些法律政策的落实还局限在表面,以致社会关切的很多问题并未解决。所以当前解决问题的关键,应该是相关平台企业切实担负起责任,全面、彻底地将相关法律政策落实好。
3、全面改革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平台企业建立未成年人模式是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式的重大制度创新,相比澳大利亚的立法禁止,这也是“堵”“疏”结合思路的完美体现。但遗憾的是,目前这种模式在执行中面临很多问题,未成年人群体自身并不欢迎。《县域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调研报告》问卷调研显示,使用过青少年模式的仅占比41.52%,没有使用过青少年模式的占比58.48%。受访未成年人普遍反映,未成年人模式内容简陋、功能单一,所以大家并不喜欢用。访谈中一位女生表示:“我之前用过青少年模式,一点意思都没有,特别低智。”中国未成年人模式采用了“白名单”制度,也就是只有那些绝对正确、有正面意义的内容纳入了该模式。“水至清则无鱼”,由于过于强调正确、健康,未成年人模式的内容或许只占整个平台内容的很小比例,甚至不到5%,所以未成年人感觉枯燥乏味。建议全面改革未成年人模式,改“白名单”为“黑名单”制度,把依法可以认定为属于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甚至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列入“黑名单”,只将列入“黑名单”的内容排除在外,其他所有内容都可以纳入,这样未成年人模式的内容就会非常丰富,也不必另有炉灶。另外也要丰富未成年人模式的功能,不仅不应简单限制评论、交友等功能,而是应该开发更多符合未成年人需求的新功能。让未成年人模式真正成为未成年人喜欢的学习、获取信息、交友、娱乐甚至购物的网络平台。
4、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线下活动。线下休闲运动显然更有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吸引未成年人将时间精力从虚拟网络空间转移到线下现实世界?《县域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调研报告》显示,有71.82%的人更喜欢运动,28.18%的人更喜欢打游戏。有95.45%的人愿意放弃游戏时间和同学一起运动,仅有4.55%的人不愿意。有98.18%的人愿意放弃游戏时间参加学校的课外活动,而只有1.82%的人不愿意参加课外活动。该报告提出:“游戏之所以吸引我们未成年人,是因为绝大多数未成年人追求段位、社交、装备、趣味等,在玩游戏过程中获得成就感、结交朋友、获得喜爱的装备和乐趣。如果能够开发设计更多篮球、足球、乒乓球、跑步等休闲运动竞赛类活动,线下竞赛和线上直播相结合,优胜者不仅可能获得奖金,还可以获得未成年人喜欢的篮球、足球、运动鞋、运动服等各种奖品,整个活动通过线上直播,一定会吸引更多未成年人关注和参与,调动更多未成年人参与线下休闲运动的积极性。”
有人会问,探讨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怎么还说到休闲运动上去了?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啊。其实这是紧密相关的一个问题。未成年人如何花费他们的时间精力呢?孩子不上网,到哪里去玩呢?现实世界有哪些可以吸引孩子玩耍的地方呢?每到暑期,在农村都会发生孩子游泳溺亡的事故,社会总在强调安全以及父母的管理责任问题。但在盛夏,不让孩子去游泳,让孩子去哪里玩耍呢?在城市规划中,是否为孩子们建设了足够的公共玩耍、嬉戏场所吗?由于缺乏室外玩耍的空间,既然室外玩耍面临溺亡、交通事故等各种危险,父母也认为孩子留在家里最安全。于是,在孩子很小的时候,智能电子产品就成为陪伴孩子成长的最亲密伙伴,游戏的虚拟空间就成为给孩子带去快乐的最好场所,网络沉迷就成为必然的结果。所以现在的问题是,不论各地政府还是平台企业,是否能够建设更多方便未成年人参与的线下休闲运动场所?是否能够组织更多未成年人喜欢的线下休闲运动活动?是否能够组织更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未成年人喜欢的各种活动呢?
5、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线上及时便捷的专业服务,赋权赋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然不是立法全面禁止未成年人接触社交媒体,那未成年人在上网尤其是接触社交媒体的过程中,就会面临很多困惑、挑战、风险。如何识别不良信息?如何识别安全风险?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如何辨析性引诱以及线上猥亵?面对不良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怎么办?面对性引诱、线上猥亵、网络欺凌的风险怎么办?未成年人怎样参与网络社区的建设?孩子们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面临的很多问题,都需要专业的法律、社工、心理背景的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网络虚拟空间不应该是一个冰冷无助的大杂院,而应该是一个安全的、有专业人士可以提供帮助的温暖空间。正如国家应该为所有未成年人提供各种服务一样,平台企业也应该在建设的虚拟空间为未成年人提供各种服务。这些服务不仅是要保护孩子们的安全,为孩子们解决各种问题,更关键是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赋权赋能给孩子们,从而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的能力和素养。很多平台企业也开展各种公益活动,那为什么不首先在自己的网络平台上提供专业服务帮助孩子们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呢?
6、夯实线下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网络保护不仅是网络的问题,其关键在线下,线上放大了线下问题。现实世界面临的很大问题是,面对需要特别关爱服务的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障儿童,谁来为他们提供具体的服务?在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学生欺凌或者性侵后,谁能给受害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心理、社工等综合服务?由于缺乏专业的服务机构以及专业的服务人员,有些很好的法律政策难以得到有效落实,有时未成年人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这些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在现实中缺少关爱,就会花费更多时间在网络虚拟空间,就更容易受到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影响,更容易在网络上实施欺凌或者成为欺凌的受害者,也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果线下缺乏未成年人方便、喜欢参加的丰富多彩的休闲运动,未成年人就会花费更多时间精力在网络虚拟空间。所以,要清醒看到的是,数字时代带来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很多新问题,但很多问题也是现实世界的反映。数字时代激化、放大了原有的现实世界中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使这些问题以更尖锐的方式呈现在社会面前。所以说,数字时代的未成年人保护离不开现实世界的努力,将现实社会的未成年人问题都归咎于互联网,不仅是草率的、也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只有全面构建现实世界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才能有效推进数字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
人类社会正在快速进入数字时代,未来一代的生活和工作都将越来越离不开网络。要清醒认识到的是,当下孩子是否具备健康的网络素养,不仅将影响着他们参与未来社会竞争的能力,也会影响一个国家的竞争力。《2017年世界儿童状况——数字时代的儿童》介绍了约旦难民营里一位母亲说的话,“在我们那个年代,文盲是指不识字。现在,不会使用互联网的人也可以称作‘文盲’。我不希望孩子成为这类人。这一点很重要。我们希望孩子有更好的未来。”在中国近些年的立法政策中,都高度重视培养未成年人网络素养问题。可以说,培养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是培养数字时代数字公民的基本内容。
立法禁止未成年人接触社交媒体的思路,是与人类社会适应数字时代要求培养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发展方向背道而驰的。简单粗暴地限制、禁止的思路很多时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效果可能适得其反。不要嫌麻烦,如何培养数字时代的合格公民,需要我们有更多创新的思路,需要平台企业更加积极的作为,需要我们各方都有更多的耐心和努力!
本文转自于 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