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58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杭州市公安局招聘347名,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招聘11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三、
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本人2寸证件照(电子版);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照片(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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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公告的入围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或统筹调剂)。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部分岗位将开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体检期间将开展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政治考核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治考核工作要求及说明》等要求进行。政治考核过程中,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
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