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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科技大学招聘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含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导员、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踏实认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履职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良好的沟通能力,优秀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较高的计算机水平。
4.除特殊说明外,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聘实验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在入职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原则上应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日期均为2025年内),一般要求硕士不超过27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应符合北京市接收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就业落户的要求;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除特殊说明外,应聘实验(专业)技术岗位、党政管理岗位的人员,要求为1989年9月1日后出生。
6.岗位需求表中对应聘条件有单独注明的,依照该注明条件要求执行。
7.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辅导员岗位:30人
实验技术岗位:43人
专业技术岗位:18人
党政管理岗位:15人
具体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5年度非教学科研岗位需求情况表》,也可点击“阅读原文”至北京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查看。
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址为https://zhaopin.ustb.edu.cn。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17:00。请应聘人员先行注册,并严格按照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每人根据应聘意愿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报完毕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招聘系统、网站公告、短信等渠道的通知。
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培训及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本科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取得海外学历者,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及其他获奖证书等。
本次招聘各岗位的专业要求参考目录为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专业学位毕业生可按相关学科专业报考。所学学科专业不在目录中或为境外留学专业,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我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2)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还应上传户籍证明(首页及本人页)。
请确认所填简历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简历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材料提供不全或填写不清者,将被视为无效应聘,因简历信息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或通过初筛人员较少时,缩减本次招聘计划或停止该岗位本次招聘工作。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招聘进程。请应聘人员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3.笔试和面试(含心理测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参加笔试环节;笔试通过人员,可获得面试资格。具体参加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招聘系统、网站公告、短信等渠道的通知。
4.考察和体检。根据测试成绩,由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工作主要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考察、体检均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确定人选。结合各用人单位意见和体检结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6.入职。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入职手续。
相关说明
1.辅导员在工作期间,应能够定期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完成学校、学院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考核合格,在任职达到相应规定年限后,须应服从学校、学院对其工作岗位的重新调整安排。
2.对于符合博士后入站条件的实验技术岗位拟聘人员,学校鼓励其进入校内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相关研究工作:
(1)拟聘为实验技术岗位的人员,可自愿选择进入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相关研究工作。
(2)各用人单位协助相关拟聘人员联系并确定校内博士后流动站,指导并配合拟聘人员完成办理入站申请等相关手续。
(3)在站工作期间,相关人员在完成所聘岗位工作的同时,可申请博士后基金等项目、参与相关专业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4)对于符合出站条件、完成出站手续并继续留校工作的人员,学校可协助其办理落户事宜。
(5)对于符合出站条件、满足相关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要求、符合转岗条件的人员,可自愿申请、经学校审批后转至教学科研岗位工作。
其他
1.所有应聘人员均应如实完整提供个人有关信息(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原始材料,包括且不限于:各相应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在职人员应由原单位提供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2.拟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25年9月前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原单位有离职脱密等要求的,须第一时间与相关用人单位、学校沟通,及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3.学校与聘用合同制岗位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事业编制管理;与校聘劳动合同制岗位人员均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非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合同制人员和校聘劳动合同制人员之间无直接转换合同类型的通道,各类人员均需按照相关招聘条件、流程、要求进行应聘、招录。
4.我校为首批在雄安建设新校区的高校,所有工作岗位均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工作地点的安排,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雄安校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岗位聘用人员工作地点为雄安新区。
5.凡与北京科技大学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情况,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校内教职工,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在招聘中全程回避。
6.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瞒报个人信息或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一经发现,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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