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招聘112人! 云南省教育厅下属两家事业单位新出招聘公告

事业编招聘112人!

云南省教育厅下属两家事业单位新出招聘公告


云南省教育厅下属两家事业单位

今日新出招聘公告


分别是:

云南财经大学

大理大学


以下为招聘公告全文:


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2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规定流程进行。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二)具有博士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要求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认证报告)。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只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yn.gov.cn/)和云南财经大学网站(http://www.ynufe.edu.cn/)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信息造成的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各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版)执行。各岗位具体人数和要求详见附件:《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2021全年招聘,招聘满员为止。
报名方式:CD 2021001—CD2021046岗位应聘人员直接将简历及相关附件材料发至拟应聘学院(部门)招聘邮箱(邮件名称请统一使用“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CD2021047专职辅导员岗位(博士),应聘人员直接将简历发至人事处邮箱rsc@ynufe.edu.cn(邮件名称请统一使用“姓名+应聘专职辅导员”)。
须提交的附件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扫描);
②历次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的扫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本人健康码;
④《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个人健康承诺书》
⑤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必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⑥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必要证明。
(二)资格审查
各学院(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合法有效。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报学校人事处同意后组织应聘人员面试,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由各学院(部门)组织试讲。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面试由人事处、学生处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
(四)考察:
考察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科研水平等情况。CD2021047专职辅导员岗位,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生管理工作能力等情况。考察合格,由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和全套人事档案材料。若发现拟聘人员实际情况与报名时所填写信息不符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凡新招聘到校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驻村、挂职、外派跟班学习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具体用人单位的安排。
(七)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博士简历投递邮箱:各岗位公布的相应邮箱
人事处咨询电话:0871-65112829
人事处咨询邮箱:rsc@ynufe.edu.cn
纪检处监督电话:0871-65114879
纪检处监督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附件1: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
附件2:云南财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个人健康承诺书
云南财经大学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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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大学2021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大理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10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政治面貌要求(招聘岗位应聘条件详见附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大理大学主页登录“大理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上午8:00至2021年7月1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通过大理大学主页登录“大理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dluzp.dali.edu.cn),进入大理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栏目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网络报名信息不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者,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结束后在大理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内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员须在笔试前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国(境)外学校毕业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但能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的,需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中共党员证明到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应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批准,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地点为大理大学。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于笔试结束后在大理大学主页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
(二)面试
面试安排在笔试之后,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由学生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若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较高者优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本次考试的辅导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四、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在大理大学主页对综合成绩进行公告。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按照学校人事处统一指导、校内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拒绝体检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理大学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
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校毕业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将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于招聘岗位实行公开、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2-2219909。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72-2219919。
附件:大理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一批)



大理大学

2021年6月21日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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