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决定》:深化医卫改革 支持创新药械发展

三中全会《决定》:深化医卫改革 支持创新药械发展

 

《决定》重申“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新提出“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并要求,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7月18日,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并为公立医院改革下一步指明具体方向。

  《决定》重申“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新提出“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并要求,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医疗服务收费牵涉多方利益,一直都是医改深水区“硬骨头”,事涉患者就医负担和医院收入结构调整,需要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公立医院薪酬改革等同步推进。

  取消药品、耗材加成以及国家医保局成立后推行的药耗集中带量采购、支付方式改革,深刻影响了公立医院的收支结构,药品收入占总营收比重压缩,为医疗服务价格让出更大的调整窗口。然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进度相对滞后,导致公立医院的收入结构优化滞后,医疗服务收入提升缓慢,医院可支配收入来源难以得到保障,后续薪酬改革也难有调整空间。随着医药反腐力度加大,社会层面加快公立医院薪酬改革的呼声更为高涨,期盼给予医生与劳动价值相匹配的阳光收入。(参见财新网详细报道《国家卫健委官员解读公立医院改革六项重点,重申推广三明经验》)

  今年4月底召开的医药价格工作座谈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表态,统筹处理好价格改革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相关改革的关系。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强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经评估符合调价条件的地区及时完成调价。(参见财新网详细报道《医疗服务价改试点进程过半 哪些升哪些降?》)

  《决定》要求,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这一点也是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重点内容。

  针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决定》还要求,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

  新冠疫情给尚在酝酿中的公共卫生体系改革按下“加速键”,并直接催生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目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体系重塑初步完成。《决定》依然将“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放在突出位置,要求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

  针对医药产业,《决定》提出,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支持创新药发展的重磅政策正在酝酿推出。7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发展创新药关系医药产业发展,关系人民健康福祉。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要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夯实中国创新药发展根基。目前,文件尚未正式公开发布。

  在“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分论中,《决定》将生物医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等同划为“战略性产业”,都在“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部署之中,并提出完善推动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转自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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