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金融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队协作能力及适岗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认同恒丰银行的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愿意在金融领域长期发展。
(五)符合恒丰银行履职回避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
党建管理岗
1.工作地点:温州市鹿城区。
2.招聘人数:1人。
3.工作职责:
(1)配合部门负责人起草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负责协助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3)负责推进党建工作具体落实,包括党建责任制落实、党建制度建设、标准党支部建设、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等工作,做好监督并检查“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落实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
(4)负责党建日常工作,包括党员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预备党员、党务队伍建设、督促各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党员日常信息维护、党建系统信息的维护和更新等。
(5)负责做好党员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负责党内各类材料的统计上报。
(6)负责推进党支部党建考核目标的落实。
(7)负责组织党建活动并具体落实。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任职资格要求:
(1)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含)以下。
(2)具有2年(含)以上银行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备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二)应聘方式:
(三)其他事项:
(1)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恒丰银行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2)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该比例的职位,由组织人力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名额。对于取消录用名额的岗位,待征得应聘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我行其他相同(相近)报考条件的职位。
(3)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笔试及面试时间,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4)经面试合格者,将根据恒丰银行行员录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