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承担核心课程教学工作,完成年度科研任务,协助做好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等工作。
二、任职资格:
(1)高层次专任教师(高级职称)
1、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2、专业:财会、金融类相关专业;土建类相关专业;动画、艺术类相关专业;中文、新闻、广告类相关专业;计算机类相关专业等;
3、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
4、具备目标岗位相关学科正高级职称,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科研成就。
(2)高层次专任教师(海归博士)
1、具备境外高校相关学科博士学位,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科研成就;
2、专业:财会、金融类、管理类、土建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中文、新闻、广告类相关专业等;
3、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
(3)高层次专任教师(博士)
1、具备目标岗位相关学科博士学位,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科研成就;
2、专业:财会、金融类、管理类、土建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中文、新闻、广告类相关专业等;
3、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