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令、政策、规定,执行上级指示和学校决议。
2、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或共同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或有关国际合作方面的项目,做出具有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
3、加强与国际知名大学的学术交流活动,共同主办国际会议或国际专题研讨会,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4、负责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学科骨干的引进与培养。
二、任职资格: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
2、学术团队带头人须符合“领军人才”条件;团队成员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结构合理互补,团队成员不少于
3人;
3、团队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际或国内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