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或国际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到时须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2、品貌端正、身体健康适宜银行信贷员工作(以体检报告为准);
3、具有良好亲和力、沟通能力和客户服务意识, 能吃苦,有拼搏的勇气和恒心;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不良记录;
5、具有工作地常住户口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招聘小微金融事业部客户经理50名(正式编制),招聘采取定向报名方式,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招聘人数:太仓地区20人,大丰地区5人,扬中地区4人,洪泽地区4人,连云港地区17人(其中新浦10人,灌南3人,灌云4人)。
2、岗位职责:负责区域市场营销和市场开发,并通过对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一般自然人进行调查、分析、评估等方法,做好小额贷款业务投放。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包括报名、初选、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02月02日;
2、报名方式: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报名小程序二维码 |
(二)笔试和面试
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未接到通知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二个阶段,每次考试的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依据。
四、体检和政审
本行将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五、聘用
本行将择优录用应聘者,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本行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或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本行有权不聘或解聘。
六、注意事项
1、本行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本行有权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本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或取消个别岗位的招聘,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3、招聘期间,本行会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应聘者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程序者,视同放弃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