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要求参照2018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 现役军人、院校在读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者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所报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有关要求,详见《招聘需求汇总表》。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 线上简历投递时间: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7日;
2.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请在附件中下载。
3. 应聘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人员姓名及应聘岗位名称及工作地点。
(二)综合测试考评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综合面试+实操或技能测试+专业笔试”三个环节进行综合测试考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实操能力、技能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等。
综合测试考评时间暂定为:2019年11月11日-15日。
(三)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考评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四)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考评、体检以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与相应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使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及合同。
附件:
1. 招聘需求汇总表
2. 应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