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负责全行不良贷款重组、减免、批量转让、债委会沟通协调的管理工作,协助经营单位化解重大不良资产。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法律、法学等相关专业,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执业证;
3.有2年及以上法院、律师事务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法律事务工作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银行业务、民商法等,有银行不良贷款资产保全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一定财会知识,取得注册会计师(CPA)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