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分行机关信贷岗位3个、
财会岗位1个、综合岗位1个。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2、中共党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市户籍优先。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相关规定。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报名时间)。
6、符合我行亲属回避有关要求。
(二)专业条件
1、信贷岗位:3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截至报名时间),具备经济、金融、财会以及与我行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专业工作经历。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有在银行同业市分行机关从事客户营销、贷款调查评估、贷款审查审议等信贷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的优先。
2、财会岗位:3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截至报名时间),具备经济、金融、财会以及与我行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专业工作经历。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有在银行同业市分行机关从事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的优先。
3、综合岗位:3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截至报名时间),具备经济、金融、新闻、文秘以及与我行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专业工作经历。熟悉公文写作、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有在银行同业市分行机关从事文字综合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的优先。